汽车生产过程控制不力 环保生产一致性不合格敲警钟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2006年度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结果,山东凯马、上汽通用五菱、安徽华阳等8家企业车辆抽样检查不合格,国家环保总局已责令这些企业于10月20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国家环保总局审查。整改期间,环保总局将暂停受理这些企业型式核准公告的申报。
这是自国家环保总局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发布《关于加强轻型汽车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及《关于加强重型汽车及其车用发动机环保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的公告》以来,首次对未达标企业进行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加大对这些问题企业产品3C认证的监督力度。
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表示,环保生产一致性是指汽车企业批量生产的产品应与型式核准定型时的性能一致。这要求生产过程中的每道工艺、每个环节及各个生产要素,都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规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
抽检不合格原因出在哪儿
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出现问题的企业主要有3种类型:一是抽检汽车样品不合格,不能达到排放标准。二是企业未建立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三是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执行得不认真,有5项以上指标不合格。汤大钢说,“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起完整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对生产过程控制不力”是此次检查暴露出的最大问题。
汤大钢告诉记者,汽车企业的环保生产一致性体系应保证其整车排放、噪声指标等具备明确的限值和测量手段。具体来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依据的企业标准、图纸、质量控制文件、在市场上销售的车辆所装配的零部件及相关排放限值标准等,都必须与向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申报办公室备案的环保一致性计划书相同。环保生产一致性体系的建立,最终目的是为了净化生产环境,防止企业“偷梁换柱”。
某不合格企业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解释说,今年3月份,国家环保总局对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抽取车辆到襄樊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完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噪声法规。但是由于对政策理解和沟通不够充分,在设备报批程序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但国家环保总局一位负责人否认了上述说法,他指出,生产一致性检查不合格,反映出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环保管理重视不够、意识不足,不能把原因简单归结为“对政策理解和沟通不充分”,也不是企业技术水平不足导致的。“一方面,环保总局对生产一致性管理一直比较松散,虽然也做过检查,但结果大都不了了之,一些企业由此产生了侥幸心理。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的自身检测能力有限,也没有将环保生产一致性体系建设提高到与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相同的高度上来。”
8家企业迅速回应
记者了解到,这些不合格企业接到国家环保总局通知后,都及时做出回应,纷纷建立或更改了各自的环保生产一致性标准,并做出了一系列规划,整改进行得比较顺利。
淄博汽车制造厂负责人表示,企业已经对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开展了严格整改,目前需要提交的整改报告都已送回国家环保总局。“我们一定会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进行整改。”
安徽华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也已经完成了相关整改工作,现已进入国家环保总局新的报批过程。
“目前,所有企业都已经送回了整改的环保生产一致性报告,但根据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还将对这些企业的整改结果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仍将撤销型式核准公告中企业相关车型目录。”汤大钢透露,环保总局于8月底再次派出专家小组,分别到这8家企业进行检查,并于9月初公布结果。
环保生产一致性:考验企业的“生死门”
国家环保总局从2000年开始全面实施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型式认证制度,发布环保达标目录,但对通过型式核准车型的生产一致性并没有进行有效控制,仅靠汽车制造商自身质量保证体系来实现,这显然是不够的。
汤大钢告诉记者,在欧美,新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已有十多年历史,汽车生产企业在这方面的自律性也非常强。汽车生产企业通常都会主动进行抽查,并将报告上交给当地环保部门。而环保部门抽查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早已从新车转向了在用车,即在8万公里之内,如2万~3万公里时进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我国目前还停留在关注生产末端检查阶段,忽视企业生产过程中环保的控制。今后,国家环保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汽车生产企业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力度,并将年度检查逐渐向季度检查,甚至向日常化抽查发展。我国在用车符合性检查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启动。
业内专家指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攀升,因此,控制新生产机动车环保生产一致性显得尤为重要。企业要进入市场,必须满足生产一致性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节能方面的要求,没有生产能力或达不到生产一致性要求的企业最终要被市场和法规所淘汰。
发布于:2024-12-2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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